户名:新乡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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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子女可申请助学
为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红十会开展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项目。
一、资助对象
(一)在河南省内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子女;
(二)当年被高 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中专、职高、技校 等)、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等录取的捐献者家庭子 女;
(三)捐献者子女已被上述学校录取,在校期间且父(或母) 当年捐献的;
二、资助标准
本救助每个阶段为一次性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捐献者子女 均可申请。
(一)高 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每人资助2000元;
(二)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阶段每人资助5000 元;
三、申请资料
(一)《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子女助学申 请表》;
(二)申请人与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 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符合资助条件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可由所在学校 开具在读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请注明开户姓名、开户行和账 号 ) 。
四、审核程序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自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申请,领取助学申请表,完善内容及相关资料,将完善的申请资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区)后,经市级红十字会审核,报送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
(二)县(区)红十字会每年10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市红十字会提供申请资助相关资料,市红十字会汇总后统一向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资助的相关资料,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并按照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三)审核不合格的资料,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向省辖市级红十字会说明情况,省辖市级红十字会向县(区)红十字会说明情况,县(区)红十字会负责向申请人解释。
五、具体要求
(一)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 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 假,一经发现虚假情况,立即取消助学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 严肃处理。
(二)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审核时,应逐级进行资料留存,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原始资料由省红十字会负责存档。
(三)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对助学人员建立档案资料,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
(四)广泛动员、严格管理。助学资金要多方筹措,程序要 科学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认真,避免重复救助等现象发生,确保助学持续开展。
联系电话:
红旗区红十字会:0373-6389209
办公地址:新东大道与东敬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红旗区卫生行政服务楼三楼304室
卫滨区红十字会:0373-3025988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479号卫滨区政府院内
牧野区红十字会:0373-3058270
办公地址:新乡市中原路602号4楼
凤泉区红十字会:0373-3025107
办公地址:凤泉区锦园路39号
卫辉市红十字会:0373-7065053
办公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中段 三楼
新乡县红十字会:0373-7080629
办公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二号楼北楼602室
延津县红十字会:0373-762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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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红十字会:0373—758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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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红十字会:0373-8898007
办公地址:长垣市人民路282号(卫健委二楼)
封丘县红十字会:0373—8398168
办公地址:封丘县东环辅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西北方向310米左右(现封丘县卫健委院内2楼西头)
辉县市红十字会:0373-6231919
办公地址: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16楼
获嘉县红十字会:0373—4562573
办公地址:获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 (508)
平原示范区红十字会:0373-7553133
办公地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教师培训中心3楼304
高新区红十字会:0373-3808471
办公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高新区火炬园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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