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方式
银行转款

户名:新乡市红十字会

账号:707180100100024474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乡分行

捐赠电话:0373-3808606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73-2616999

求助电话:0373-3808606

传真号码:0373-2616999

官方邮箱:xxshszh@163.com

联系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34号卫健委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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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捐赠票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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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现就新乡市红十字会有关开票事宜说明如下:

一、票据种类:新乡市红十字会为捐赠人开具河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纸质票据)。

二、票据申请:

(一)网上捐赠:如需票据,请捐赠人在网上捐赠时留下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开票信息(单位/个人名称);

(二)银行转账:如需票据,请捐赠人在银行转账界面“备注”或者“附言”处留下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或者将银行转账记录和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发放到xxshszh@163.com邮箱。

(三)物资捐赠:大宗物资捐赠请捐赠人提供捐赠函、物资出库单,如企业、志愿者自行运送至捐赠接收单位,还需提供接收单,如企业、志愿者自行组织发放,请提供由接收人签字的发放清单。零星物资捐赠请捐赠人提供价格证明,如购货票据等凭证,如无市场价值,我会将仅开具捐赠证书,不开具捐赠票据。

三、票据寄送:因目前捐赠人数较多,我会将在收到捐赠的7到10个工作日为您开具捐赠票据,以挂号信方式寄送。考虑到交通等情况,送达时间可以会有一定延后。如急需票据,请到现场(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34号,新乡市卫健委院内4楼新乡市红十字会)领取。

四、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抵扣,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内可以全额抵扣。

五、如在十五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票据请联系:0373-2616999

六、对于不需要票据的爱心人士,你们的捐款,我们将在本次肺炎疫情捐款活动结束后,根据收到的未开具捐赠票据的捐款金额进行统计后,开具一张汇总的票据。

     再次感谢您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