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方式
银行转款
户名:新乡市红十字会
账号:707180100100024474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乡分行
捐赠电话:0373-3808606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73-2616999
求助电话:0373-3808606
传真号码:0373-2616999
官方邮箱:xxshszh@163.com
联系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34号卫健委4楼
我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近日,经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新乡市红十字会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被认定为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团体。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将进一步促进我会的募捐救助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