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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可以申请了
近日,河南省红十字会发起设立了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并印发了《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落实“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要求,助力乡村振兴。本基金主要用于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全省农村地区开展白血病、癌症、阿尔兹海默症、自闭症、孤独症及罕见病等疾病的救助救治工作,救助时间自即日起可以申请。
救助标准:对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在5000元(含)以下的不予救助;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的,按照超过部分的80%予以救助。该基金至高救助20000元,每人限救助一次。 如有特殊救助事项,需经基金管理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申请救助需准备以下资料:1.救助申请表;
2.患者本人或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脱贫户或者由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军烈属患者证明、残疾证;
4.年度诊断证明原件(盖诊断证明章);
5.年度住院病案首页(盖病案管理复印章);
6.年度医疗票据;
7.患者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救助办法:申请人填写救助申请表,经由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审核,县(区)红十字会将报名材料报市红十字会汇总,由市红十字会集中报送省红十字会,由省红会基金管理委员会确认救助资格并审批。
申请电话:新乡市红十字会赈济部0373-3808606
18695911908 18695911901
邮箱:xxshszh@163.com
关于印发《河南省红十字会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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