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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2012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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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检查

1  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  体重:男≥50㎏,女≥45㎏。

3  血压:

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

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

脉压差:≥30 mmHg/4.0 Kpa。

4  脉搏: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节律整齐。

5  体温:正常。

6  一般健康状况:

a)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b)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c)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献血前血液检测

1血型检测:ABO血型(正定型)。

2血红蛋白(Hb)测定:男≥120g/L;女≥115g/L。如采用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10。

3单采血小板献血者:除满足8.2外,还应同时满足:

a)红细胞比容(HCT):≥0.36

b)采前血小板计数(PLT):≥150×109/L且<450×109/L

c)预测采后血小板数(PLT):≥100×109/L。

三、 献血量及献血间隔

1 献血量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

2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L。

注1: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血液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

3 献血间隔

(1)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四、献血后血液检测

1血型检测:ABO和RhD血型正确定型。

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符合相关要求。

3乙型肝炎病毒(HBV)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4丙型肝炎病毒(HCV)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5艾滋病病毒(HIV)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6梅毒(Syphilis)试验: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