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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十字会举行2024年 遗体、(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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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十字会举行2024年

遗体、(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为加大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力度,感恩捐献者的大爱奉献,4月2日上午,在新乡红十字纪念苑举行了2024年遗体、(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活动的主题是“生命·礼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涛科,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肾脏病医院副院长王长安及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市福泰公墓管理中心人员、新乡医学院、各新闻媒体记者、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红十字志愿者等8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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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纪念活动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进行,活动由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监事长王茂主持,全体人员首先向捐献者默哀一分钟,而后由新乡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涛科致辞:捐献者们将自己的遗体、器官无私奉献给医学事业和需要救助的患者,用爱心和无私的行动诠释了人间大爱,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肾脏病医院副院长王长安发表了讲话:尊称捐献者为医学界的“无言良师”,是推动医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他们用这样一种方式,践行着人间的大爱和人性的伟大。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及新乡医学院代表进行了发言,参与活动的所有人员向纪念碑献花表达哀思。参与活动的所有人员在纪念苑旁种植了松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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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们表示,捐献者的行为让他们感到自豪和骄傲,也为社会带来了希望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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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在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规范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23年实现了5例遗体捐献,10例器官捐献。截止2023年底,全市累计实现遗体捐献62例,角膜捐献8例,器官捐献100例,挽救了300名器官衰竭重症患者的生命。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多次被省红十字会表彰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